为提高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体现过罚相当原则,进一步推进行政处罚的法治化、规范化、精准化,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制定了《宁波市生态环境系统从轻 减轻处罚清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7月2日前反馈。
地址:宁波市和济街117号,邮编:315100。
联系电话:0574-89181486。
邮箱:815215148@qq.com。
附件:宁波市生态环境系统从轻 减轻处罚清单(修订版).docx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