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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明靖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续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浙江明靖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延续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相关材料,经现场核查、技术评估、集体研究,决定同意该公司相关申请。
许可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浙江明靖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象山县滨海工业园海港路10号
经营废物类别:HW31(900-052-31)(限废铅蓄电池)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许可经营能力:15000吨/年
经营周期:2025年06月10日至2028年06月09日
现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