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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X3ZJ202406030078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76号)文件精神,现将已整改完成的X3ZJ202406030078信访交办件整改验收工作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如实反映。联系电话:87478279。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整改验收销号情况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整改验收销号情况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是否属实

整改措施

整改效果

X3ZJ202406030078

宁波市成衣水洗行业多数企业存在未经审批从事染色生产、违规排放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多次向相关部门反应后,仍未得到彻底解决。希望宁波市能后按照2022年11月《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我市成衣水洗行业环保问题调处情况的答复》内容,对宁波市水洗行业进行整改、规范。

部分属实

(一)加强执法监督。宁波市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成衣水洗企业的监督检查,采取突击检查、错峰执法等措施,依法查处超出审批范围进行成衣染色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加强指导帮扶。宁波市生态环境部门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对符合规划审批条件的,依法申报审批,指导企业规范经营。

(三)完善长效监管。宁波市生态环境部门推进水洗企业污染物在线监控、用电监控等数字化管控设施建设,提升数字化管控水平和企业环保管理水平。

1.立案处罚。2024年4月,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对水洗企业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发现象山红水洗涤厂、象山星泽干洗有限公司未经审批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成衣染色生产项目,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甬环(象)罚【2024】16号、17号)。2024年9月检查发现象山亿新干洗有限公司未经审批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成衣染色生产项目,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甬环(象)罚【2024】37号)。2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奉化分局、象山分局分别对各自区域内水洗企业进行复查,各企业生产配套安装的废水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未发现有开展成衣染色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企业按照规范进行生产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