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宁波富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相关材料,经现场核查、技术评估、集体研究,决定同意该公司相关申请。
许可内容如下:
经营单位:宁波富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浙江省镇海区澥浦镇凤翔路999号
经营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071-001-08、071-002-08、072-001-08、251-001-08、251-002-08、251-003-08、251-004-08、251-005-08、251-006-08、251-010-08、251-011-08、251-012-08、900-199-08、900-200-08、900-203-08、900-204-08、900-209-08、900-210-08、900-213-08、900-214-08、900-216-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900-221-08、900-249-08),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900-005-09、900-006-09、900-007-09)。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综合利用
许可经营能力:废矿物油50000吨/年,油泥60000吨/年、油污水100000吨/年、乳化液10000吨/年,以上合计220000吨/年
经营周期:2025年9月30日至2030年9月29日
现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