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明州医院有限公司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公告

宁波明州医院有限公司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申请事项于2026年7月30日经厅批准。

一、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内容

(一)转入单位

单位名称:宁波明州医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浙环辐证[B0076]。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州泰安西路168号。

(二)转出单位

单位名称:上海安迪科正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辐证[00464]。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松江区-石湖荡镇长塔路465号23幢。

(三)转让的放射性同位素、活度:F-18(总活度为1.5E+12Bq)。

(四)许可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