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 网上服务 » 固体废物行政许可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规定,宁波中邦铝业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向我局提交了申请《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相关材料,经商请危险废物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意见,决定同意该3家公司相关申请(详见附件)。
联系人:行政审批处、土固处
电 话:0574-89281280、0574-89281285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
产废单位 | 接受单位 | 废物名称 | 固废代码 | 废物数量(吨) | 备案转移期限 |
宁波中邦铝业有限公司 | 河南宁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含油硅藻土 | 900-213-08 | 50 | 2026.8.4- 2026.12.31 |
废皂化液 | 900-006-09 | 20 | |||
宁波嘉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宁波嘉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铝灰 | 321-026-48 | 90 | 2026.8.7- 2026.12.30 |
慈溪市正通油脂有限公司 | 江苏信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废矿物油 | 900-214-08 | 500 | 2026.8.10- 2026.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