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金土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重新领证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宁波金土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重新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经企业申请、资料审核、现场踏勘、专家评审、技术评估和集体审议,认为:企业已满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现予以公告。

          金土地副本.pdf
          金土地正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