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岚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抓紧推进工业固废、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的建议”(第244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商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科技局,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工业固废方面,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港口优势,全力打造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基地和华东地区重要能源产业基地,汽车制造、纺织服装、家用电器等产业始终保持发展优势。产业结构的特点,造成我市工业固废产生量较大,经初步统计,2018年,我市工业固废产生量为1249.0万吨,综合利用量为1229.1万吨(其中往年贮存量为2.9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8.18%;处置量为19.5万吨,贮存量为4.2万吨,处置利用率为99.67%。固废种类主要是: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和废水处理污泥。
建筑垃圾方面,随着我市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和轨道交通工程全面铺开,城市化进程加快,建筑垃圾产生量也稳步增长。2017年,全市建筑垃圾产生总量8542万吨,其中工程渣土6678万吨、工程垃圾564万吨、废弃泥浆551万吨、装修垃圾163万吨、拆除垃圾586万吨。建筑垃圾主要通过围垦造地、土地整理、绿化用土、废弃矿山回填及建材利用等方式处置利用,2018年处置量3956万吨,其中海上处置(码头中转+海涂围垦)能力约占总处理能力的43%;资源化利用量3267万吨,其余通过泥浆现场固化、回填等方式处置。
加强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管理水平,提高综合利用能力,提升终端处置能力,是解决固废随意堆存、倾倒带来的环境污染隐患,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有效手段,对于我市产业结构升级、工业绿色发展、保障重点工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相关工作
我市高度重视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管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大力推进规范处置、综合利用工作,近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编制规划、制定政策,提升管理水平。
工业固废方面,2017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宁波市“十三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将一般工业固废的利用处置作为规划重要内容之一,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目标和工作任务。2018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宁波市打赢治土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加快各类固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管理体系建设和推进各类固废协同处置、信息化管理、强化监管能力等工作任务,以推进我市工业固废管理工作,提高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技术水平。
建筑垃圾方面,开展了《宁波市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中转场所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规划编制、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即将发布实施。2018年12月,市政府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成立渣土处置工作专班,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攻坚行动的通知》,部署了消纳处置场地落实行动、重点项目保障行动、价格和运输市场监管行动、资源化利用行动、源头减量和规范运营行动、规划统筹和制度建设行动等六大攻坚行动,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市级部门。市级各部门迅速行动,相继制订《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扶持暂行办法》《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指导意见》《宁波市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企业资格认定标准》《关于新设矿山消纳建筑渣土的若干意见》《矿山消纳建筑渣土技术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和标准,保障省、市重点工程渣土妥善处置。
二是推进项目建设,提高利用处置能力。
工业固废方面,根据我市一般工业固废种类结构特点,相继布局建成宁波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宁波象山港水泥有限公司等水泥粉磨站和宁波北新建材有限公司脱硫石膏利用、宁波钢铁集团2000吨/日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等大宗固废相关综合利用企业共170余家,年综合利用量超700万吨。建成宁波格林兰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00吨/日污泥焚烧处置、慈溪市龙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200吨/日污泥综合利用等污泥处置利用项目,全市污泥设计处置利用能力已达175万吨/年,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98.87%。
建筑垃圾方面,落实陆上消纳场地,市六区已顺利完成陆上300万吨以上消纳场所开启任务,总处置能力约2600万吨。落实3处陆上市级应急消纳场所,明确将奉化萧王庙和尚田镇达岙岭消纳场地、慈溪四灶浦作为市级陆上应急场地使用,确保渣土应急消纳出路。拓展海上消纳场地,加强与舟山金塘、六横等地相关部门对接,将渣土用于舟山围填海工程,目前作业平台增至4个,作业船舶靠泊位增至7个,作业船舶增至50余艘,每日海上消纳能力从约2万吨提至约6万吨,最高可达8万多吨。
三是强化监管,规范处置工作。
市级各部门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加强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处置监管工作。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清废净土”2号专项行动,加大非法倾倒、利用和处置固体废物等行为的检查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检查企业1100余家次,对33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个人)立案查处,(拟)处罚金额达190余万元,对1家涉嫌废砂倾倒的企业实施查封。
公安、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行动,开展建筑渣土运输市场专项整治,2018年查处建筑垃圾违法行为3100多起、处罚款2200多万元。2018年12月攻坚行动以来,共计查处超限564起、超载703起、闯红灯41起、闯禁473起。相关部门联合制订政策,积极引导企业购买新型原装全密闭渣土运输车辆,目前中心城区基本以新型车辆为主,有效改善了扬尘、滴漏撒等环境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工业固废管理工作
您提出的全面普查一般工业固废与建筑垃圾处置情况、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建筑垃圾处置技术进行评估、将固体废物处置规划纳入区域规划、出台固体废物处置利用专项政策等建议,我们非常赞同。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继续加强一般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管理力度,提高安全处置、综合利用水平,构建统筹、高效、协同、清洁的固废利用、处置、监管体系。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管处置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一步加强一般工业固废环境监管,强化工业固废产生者的责任,将工业固废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建立企业固废产生、利用、处置等信息公开平台,全面掌握工业固废产生利用处置情况。今年计划完成的国家污染源普查工作也把工业固废作为普查的重要内容,涉及我市工业企业9.6万余家,有助于摸清我市工业固废的底数。积极推进《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强化法规保障,完善标准体系,制订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产品建筑工程应用技术标准,推动渣土资源化利用。
二是进一步加大处置设施建设力度。在编制区域发展、环境保护等规划时将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处置作为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全面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转运、处置工作。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度,保障一般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协同处置。深入开展污泥产生企业和利用处置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改进提升利用处置工艺和设备,坚决淘汰工艺落后、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设施和综合利用后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企业。积极布局与今后三年产生量相匹配的建筑渣土消纳(中转)场,进一步提高渣土就近处置率,推动矿山、围垦区消纳渣土,将渣土消纳和矿山整治、围垦区土地整理相结合,积极推进新设矿山凹陷式开采。推进围垦区土地整理项目消纳建筑渣土,切实破解渣土消纳问题。
三是加大科技投入。优先支持企业牵头承担节能环保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骨干企业建设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节能环保工程类)研究开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推进污泥处理技术、废旧金属回收加工技术、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等重点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科技计划专项等资金,在能源高效和分质梯级利用、污染物防治和安全处置、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污泥处理等关键技术和装备领域,努力形成一批具有我市特色和优势的节能环保核心技术。支持重大节能环保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引导资金、市节能专项资金、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资金等,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保工作的支持和关心,衷心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30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科技局。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印发